查看: 168|回复: 0

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养生·中医
标 签: -
时间:2007-06-02

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遵循金元时期总结概括出来,沿用至今的“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的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黎芦反人参、沙参、玄参、丹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的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