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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发现药品不良反应需在第一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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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养生·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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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09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长陆昊27日透露,今年北京市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快速反应机制。

在谈到政府会怎样对药品进行监管,公众如何在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消息时,陆昊副市长很肯定地说:“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政府部门掌握准确信息后,一定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布。”

陆昊还表示,今年北京市药品广告管理要出“重拳”,建立季度联合办公机制,分清各部门的责任。今年,北京市要将每部门的职责明确到位,建立每季度药监局和工商局联合发布机制,药监局要报告个季度未经登记、审批而刊登的违法广告数量,工商局是否都已经进行了处理,如果没处理,责任就要由工商局来承担。通过监测,药监局还要报告发现多少媒体未履行正当程序刊登广告的数量。在这种联动机制之外,对于非北京市媒体没有按照正常刊登程序刊登出的药品违法广告,要求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严采取执法措施。(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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