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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 【国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坚决遏制乱检查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意见》明确,除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要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有关主管部门要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意见》规定,2025年6月底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领域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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