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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药品的安全性是生产厂家、药品管理部门、医生、药师及病人等共同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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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9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养生·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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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摘时间:2008-11-21

在药品上市前,制药厂家必须提供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的数据,证明申报产品的安全与有效。药政管理部门必须组织专家评审资料的质量,以确定报来的资料能否证明药品的安全与有效。药品上市后由药政部门组织上市后监测,它将涉及用药的病人、处方医生及配方药师等。因此,制药企业、药政部门、病人、医生及药师等对药品的安全性都有责任。所以说药品的安全性是生产企业、药品管理部门、医生、药师及病人共同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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